30吨不合格乳制品被拒国门外

www.jctrans.com 2013-4-23 17:54:00 人民网-广西频道

4月23日,记者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知,近日在广西龙邦口岸的一条边贸互市通道上,龙邦检验检疫局查获一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酵乳制品),并成功进行退运出境处理,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国门外。

  4月23日,记者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知,近日在广西龙邦口岸的一条边贸互市通道上,龙邦检验检疫局查获一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酵乳制品),并成功进行退运出境处理,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国门外。据悉,为加强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进出口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将按照该新规施行检验检疫。

  据口岸检验检疫人员介绍,这批乳制品品名为荷兰子母原味奶,用纸箱做外包装,最小单量包装为纸盒,规格是180毫升/48盒/箱,共有3500件,总重量30吨,生产国为越南,无中文标签,货主无法提供境外官方注册证、卫生证书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由边民通过三轮手推车经边贸互市通道入境,然后“化零为整”欲进入国内市销售。经查验后,根据国家有法律法规判定该批食品属于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发酵乳制品)。这也是龙邦口岸首次发现并查获不合格进口乳制品。龙邦口岸检验检疫人员经抽样及现场取证后,对这批乳制品做退运处理决定,并监督退运出境,成功把不合格食品拒在国门外,有效保护国内消费者身健康。

  据了解,从国外进口乳制品等食品,需要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书有,境外生产企业获得中国进口食品注册的证明、供出口国家(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并且符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卫生证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需经过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和中文标签备案,提供相关的中文标签样张等相关标签备案材料等相关材料。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依法从事进出口乳品贸易。据悉,为加强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进出口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将按照该新规施行检验检疫。进出口乳品的生产企业、进出口商或代理商,违反本规定的将被处以取消进出口资质、吊销备案资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外贸企业关注该新规,在签订进口乳品贸易合同时须明确要求外商提供相关证明,以免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延误通关时间,甚至被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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