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公司,各机场建设指挥部,各民航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中“切实打造绿色低碳航空、制定实施绿色机场建设标准”的要求,指导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我司组织制定了《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AC-158-CA-2017-02),现予以发布施行。
该咨询通告的电子版可在民航局政府网站“机场司——标准资质”页面内下载。
民航局机场司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