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先验收后签字的口号已经喊了很久很久,每天,每时刻,身边的每个人都会收到快递包裹,但是有人是先验收再签字吗?有快递员是主动提出让你先查收包裹再签字吗?答案是“no”,没有,真的没有,不仅如此,快递员会在当事人不在的情况下随便找个人代签,甚至不签字直接放下包裹走人的现象也不在少数。
如果说,之前的先验收后签字只是快递服务享受者一厢情愿的呼声而已,那么,日前国家邮政局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快件先验收后签字是制度性的要求,快递员要求先签收后验货的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有了制度的约束,快递业长久以来先签字后验收的现象真的会得以扼制吗?
日前,据浙江一媒体报道,在某商务大厦,由于“先签字后验货”还是“先验货后签字”的问题,快递员与收件人之间发生了纠纷。这起事件的纠结点就在于收件人质疑快递单上的重量一栏未填写,快递员没有给与合理的解释并催促收件人赶紧签字,并表示如果不签字就拿走快件。据收件人称,当时快递员的态度非常恶劣且粗鲁,而快递员则解释为:一天要发280个左右的快件,如果客户快速签字他就可以快速进行下一个快件的派发,快递员基本是以量取胜,派送的越多,赚到的钱就越多,如果每个收件人都要先验货再签字,极大的减慢了快递员的派送效率,想必,这也是快递业长久存在先签字再验货的原因所在。而且,其实这先签字再验货真正履行到实际中也只有前半部分,因为笔者从未看到过快递员在收件人签字以后会等着收件人验货无误再离开,从来没有。
消费者的权益和快递员诉求高效派送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似乎还未有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大概这也是快递业自身一个顽疾,而3月1日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于快递验收问题的制度规定,届时究竟能否得以真正的执行和贯彻到行业中,目前看来似乎还不是很乐观。担忧的原因就是制度虽然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明确了先验货再签字的规范要求,但对于快递服务的提供方来说,并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方的难题,也就是派送速度的问题。所以,对于《办法》的执行效果,还是存在一定的担忧,届时,希望新规既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也能给快递业带来些许良性的变化,拭目以待。(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