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www.jctrans.com 2015-9-9 10:14:00 远洋航务网

导读: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据财政部网站日前消息,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通知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优惠政策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