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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运提单是指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海陆、海河、海空、海海等)联运的货物,由第一承运人(第一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在起运地签发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提单。提单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各程承运人只对自己运输的一段航程中所发生的货损负责,这种提单与转船提单性质相同。所以,它又称转船提单。

      转船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到目的港的提单。亦即货物需经由二艘以上船舶运至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全程提单。这种提单注有“在某港口转船”的字样。

      联运提单的签发

      联运提单通常由第一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但其包括货物的全程运输。由于在联运中,货物从装货港运至目的港是由多个承运人共同完成,为分清责任,各程船承运人需要分别签发分程提单,作为内部责任划分基础与凭证。

      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全程运输负责,即对从其接管货物时起到货物交付收货人止的运输负责;各程承运人对各自航程的运输负责。如果由于承运人的疏忽、过失或未履行有关的规定与义务,因而引起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害,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索赔。收货人可以向发生损害的该航程承运人索赔,也可以向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索赔,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就全程货物的灭失与损害对各程的承运人负连带责任。但其在赔偿货物损害后,可以依据分程提单向具体造成货物损害的分程船承运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