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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舶吨税

      1、船舶吨税是由海关代为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

      凡征收了船舶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车船税,对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船舶吨税。

      2、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与我国签定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优惠税率,未签定的适用普通税率。

      3、征收范围:

      ①在我国港口行使的外国籍船舶

      ②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③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④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4、我国现行规定,凡同时持有大小吨为证书的船舶,不论实际装货情况,一律按大吨位计征吨税。船舶吨税按净吨位计算。

      吨税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两种:90天和30天,期限不同,税率也不同,由纳税人申报纳税时自行选择。

      5、交款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征0.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