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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号 关于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http://www.jctrans.com/ 2020-04-02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商务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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